2017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及分数线公布网站
考试及录取
第八条 2017年学院招生面向全国24省进行,接受高考考生网上报名。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收新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执行省定的有关奖励性或照顾性优惠加分政策。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十一条 所有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如遇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缺额进行相应递补,录满为止。公示期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4000 元/年·人、二等助学金 3000 元/年·人、三等助学金 2000 元/年·人)、院学习奖学金(院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 16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200 元/年·人、三等奖学金 800 元/年·人)。另外还有成功校友设置的单项奖学金,如诚士励志、诚达奖学基金、中冠陶瓷奖学金、欧陶助学奖学金等,奖学金为 1000 元/年·人。
第十三条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书费按实支收取,住宿费依标准不同为600-1400元/年。
第十五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分专业的单招计划等详细信息,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详见学院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网 址:
http://www.hnucc.com联系电话:0731-58662866、58660668、52661715
52661758、52661761、52661787
传 真:0731-58662000
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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